歐盟領導人定于10月20-21日舉辦峰會,討論關于對天然氣施行價格上限的一系列辦法,此前各方已在這一問題上爭辯了數周之久。
媒體發表的草案顯現,作為“最終的手法”,歐盟委員會將主張對荷蘭天然氣買賣中心(TTF)的天然氣買賣施行動態價格上限,期限不超過3個月,而歐洲地區的其他天然氣買賣中心也將經過動態價格走廊與修正后的TTF現貨價格掛鉤。
歐盟委員會還提議,歐盟買賣場所應在下一年1月31日前,對近月動力衍生品的單日漲跌起伏設定上限,以防止出現極點極點的價格波動。
草案著重,這些辦法不能影響供給安全,不能導致天然氣消費增加,也不能影響動力衍生品商場的有序運轉。
上述提議需求得到歐盟各國的批準,自歐盟委員會9月初首次提出對俄羅斯天然氣設置價格上限以來,歐盟各國政府已為此爭辯了一個多月。
作為歐洲最大的天然氣買賣中心,TTF的天然氣期貨價格被視為歐洲的基準天然氣價格。
但是,跟著俄烏抵觸迸發后,天然氣價格大幅飆升,歐盟方面對TTF也愈發不信任。本月早些時候,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曾表明,在俄羅斯大幅削減對歐洲的天然氣供給后,俄氣在歐洲天然氣需求中的占比從40%下跌至7%,TTF已無法再精確反映歐盟的動力狀況。
跟著歐盟正在轉向美國和卡塔爾供給的液化天然氣(LNG),歐盟委員會希望樹立一個新的天然氣買賣基準。